索 引 號 | 01425826-4/2018-00012 | 分 類 | 勞動、人事、監察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 | 發文日期 | 2018-11-13 |
標 題 | 關于做好2019年度在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人社〔2018〕6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連云港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連政辦傳〔2018〕67號)文件精神,現就2019年度我區在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做好2019年度在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
關于做好2019年度在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
基本醫療保險工作的通知
大港中專,各中小學、幼兒園:
根據《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2019年連云港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繳費工作的通知》(連政辦傳〔2018〕67號)文件精神,現就2019年度我區在校學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參保范圍
我區所有未參加社會醫療保險的在校學生,均應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鄉居民醫保)。
二、繳費標準
2019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繳費標準為每人220元。凡屬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供養人員、具有本地戶籍的臨時救助對象中的重大病患者、孤兒;農村的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等情形的參保學生,個人繳費部分由財政予以全額資助。
最低生活保障對象,需提供《連云港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連云港市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特困供養人員(農村“五保戶”、城鎮“三無”人員),需提供《特困人員供養證》;具有本地戶籍的臨時救助對象中的重大病患者,需提供所屬區級民政部門開具的證明單;孤兒,需提供《孤兒證》;農村建檔立卡低收入人口,需提供《幫扶聯系卡》。符合上述情形的學生,由各學校負責初審,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提交區社保中心復審備案。
三、參保流程
首次參保的學生,需提供戶口簿所在頁復印件,以班級為單位,統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本校續保學生無需辦理登記手續,學生家長通過“連云港社保征繳”微信公眾號及時繳納保費。
四、有關要求
各校要按照市政府有關文件精神,加強對學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工作的組織領導,認真做好工作落實和督促檢查。
各校要充分利用網站、黑板報、公示欄等窗口平臺加大參保工作宣傳力度,讓廣大師生和學生家長充分了解城鄉居民醫保政策,提高在校學生參保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學生參保工作時間短,任務重,各校要明確一名領導分管,指定專人負責,班主任督辦,確保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參保工作。
連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連云區教育局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