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2-5/2015-00024 | 分 類 | 其他 / |
發(fā)布機構(gòu) | 連云區(qū) | 發(fā)文日期 | 2015-12-21 |
標 題 | 連島街道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單 | ||
文 號 | 號 | 主 題 詞 | |
內(nèi)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連島街道2015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報告單
連島街道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報告單
為推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提高街道信息公開水平,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特向社會公布2015年度連島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單。本報告單由政務(wù)信息公開情況概述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fù)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和下步工作打算幾個部分組成。本報告中所列數(shù)據(jù)的統(tǒng)計日期為
一、政務(wù)信息公開情況概述
2015年,連島街道在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過程中,嚴格依法管理,加強督促檢查, 強化監(jiān)督,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進一步強化責任,嚴肅紀律,保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連續(xù)性。積極貫徹實施信息督查檢查制度,嚴格把握公開程序,邊學習、邊修改、邊完善,廣泛接受服務(wù)對象的監(jiān)督,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1.健全組織機構(gòu),加強組織領(lǐng)導。根據(jù)上級有關(guān)會議精神,連島街道高度重視,結(jié)合實際研究部署本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建立健全組織機構(gòu),加強組織領(lǐng)導,明確由街道主任主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黨政辦工作人員為經(jīng)辦,負責政府信息公開材料的收集,并及時上網(wǎng)公開。
2.加強學習培訓,完善工作制度。一是具體領(lǐng)導和經(jīng)辦人積極參加上級組織的學習培訓會,及時傳達培訓精神,明確政府信息公開主體內(nèi)部的申請受理、審查、處理、答復(fù)等各個辦理環(huán)節(jié)的具體要求,認真落實培訓會部署的工作。二是建立健全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舉報調(diào)查制度、監(jiān)督檢查制度、責任追究制度和審議制度,制定信息主動公開操作流程。三是強化政府信息公開的保密工作,做到該公開的全部公開,該保密的堅決保密,提升工作主動性、積極性,確保街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2015年,連島街道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共計19條,其中人事調(diào)整、任職類的信息1條,政府決策類的信息4條,其他信息14條。
二、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fù)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2015年,我街道嚴格按照《條例》和上級部門有關(guān)規(guī)定開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沒有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復(fù)議、提起行政訴訟和申訴的情況發(fā)生。
三、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1.公開意識及內(nèi)容需要進一步深化,與公眾的需求還存在一些距離。
2.政務(wù)信息公開的方式不夠豐富,缺少適合基層群眾查閱的公開形式。
3.公眾對政務(wù)信息公開的認知度有待于進一步強化,利用各種媒體進行宣傳的力度還有待于加強。
4.缺乏信息公開專用設(shè)備,網(wǎng)絡(luò)安全有待進一步加強。
四、下步工作打算
1.繼續(xù)建立和完善政務(wù)信息工作制度,擴大政務(wù)公開范圍,及時更新政務(wù)公開內(nèi)容,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力爭在規(guī)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進展。
2.在創(chuàng)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平臺上取得新突破,使政府信息公開成為貼近和幫助老百姓解決實際問題的助推劑,成為政府溝通老百姓的連心橋。
政府信息公開情況統(tǒng)計表
( 2015 年度)
填報單位(蓋章):連島街道辦事處
統(tǒng) 計 指 標 |
單位 |
統(tǒng)計數(shù) |
一、主動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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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相同信息計1條) |
19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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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動公開規(guī)范性文件數(shù) |
19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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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發(fā)規(guī)范性文件總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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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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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報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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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wǎng)站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19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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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務(wù)微博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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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政務(wù)微信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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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數(shù) |
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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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回應(yīng)解讀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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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應(yīng)公眾關(guān)注熱點或重大輿情數(shù) (不同方式回應(yīng)同一熱點或輿情計1次)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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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回應(yīng)解讀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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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參加或舉辦新聞發(fā)布會總次數(shù) |
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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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新聞發(fā)布會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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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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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主要負責同志參加政府網(wǎng)站在線訪談次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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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策解讀稿件發(fā)布數(shù) |
1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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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微博微信回應(yīng)事件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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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方式回應(yīng)事件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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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申請公開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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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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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當面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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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傳真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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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網(wǎng)絡(luò)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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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函申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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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請辦結(ji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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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時辦結(ji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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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延期辦結(jié)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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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請答復(fù)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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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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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意公開答復(fù)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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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同意部分公開答復(fù)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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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不同意公開答復(fù)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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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涉及國家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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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商業(yè)秘密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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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個人隱私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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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jīng)濟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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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條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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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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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不屬于本行政機關(guān)公開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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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申請信息不存在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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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告知作出更改補充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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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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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行政復(fù)議數(shù)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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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體行政行為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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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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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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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政訴訟數(shù)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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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維持具有行政行為或者駁回原告訴訟請求數(shù) |
件 |
|
(二)被依法糾錯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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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情形數(shù)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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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舉報投訴數(shù)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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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請公開信息收取的費用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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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機構(gòu)建設(shè)和保障經(jīng)費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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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專門機構(gòu)數(shù) |
1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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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設(shè)置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數(shù) |
1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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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從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人員數(shù)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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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專職人員數(shù)(不包括政府公報及政府網(wǎng)站工作人員數(shù)) |
1人 |
|
2﹒兼職人員數(shù) |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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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開專項經(jīng)費(不包括用于政府公報編輯管理及政府網(wǎng)站建設(shè)維護等方面的經(jīng)費) |
萬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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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政府信息公開會議和培訓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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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會議或?qū)n}會議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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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舉辦各類培訓班數(shù) |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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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接受培訓人員數(shù) |
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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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負責人: 周 浩 審核人:王寬波 填報人:張 波
聯(lián)系電話: 82601612 填報日期:2015.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