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8-4/2021-00023 | 分 類 |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文化 / |
發布機構 | 文體和旅游局 | 發文日期 | 2021-11-19 |
標 題 | 《連云區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為進一步深化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加快構建現代文化產業體系,豐富優質文旅產品供給,加快連云區國家全域旅游示范區和省級文化和旅游消費試點單位建設步伐,推進旅游業高質量發展,根據江蘇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開展江蘇省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建設單位申報工作的通知》《關于促進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的指導意見》要求,結合我區文化和旅游產業發展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概念
江蘇省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是指文化特色鮮明、旅游資源豐富、文旅融合要素和市場主體集聚、文旅品牌知名度高、相關鏈條深度融合、產業配套體系完善、產業發展優勢明顯、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顯著,在推動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方面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區域。
二、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創建的意義
1. 加快資源整合,催生產業融合、產品創新、旅游服務等方面的新業態、新模式,共同推動文化旅游產業的轉型升級、提質增效和高質量發展。
2.以資源要素整合、產品服務創新為著力點,推動文化旅游工作各領域、多方位、全鏈條深度融合,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協同并進。
3.立足區位條件、資源稟賦和產業特征,因地制宜,走特色化、差異化發展道路,探索符合當地實際、形式多樣、各具特色的文旅產業融合模式,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等。
三、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創建的主要內容
1.資源集聚,要素健全
●擁有一定規模的旅游資源,具有較高的觀光游覽和休閑度假等文化旅游價值。
●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保護和傳承狀態良好,具有較好的活化利用和產業推廣條件。
●打造“文創+、數字+、動漫+”等文旅產業新業態。
●集聚一批文化和旅游產業專業人才,形成具有活力的創新創意團隊。
●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務體系健全,住宿、餐飲、娛樂、購物、咨詢服務中心、標識導覽、停車場、旅游廁所等設施健全。
●建設公共服務綜合平臺,能夠提供產業咨詢、創業孵化、融資推介、市場推廣、人才培養等多方面服務。
2. 業態豐富,深度融合
●高起點謀劃區域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
●注重將連云區文化特色、符號、故事融入景區,把優秀傳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納入旅游線路設計、展陳展示講解體驗。
●推動連云區文化館、圖書館、非遺館等成為新的旅游目的地和“網紅”打卡地。
●推進文化和旅游與相關產業融合。
●建設集文化創意、娛樂體驗、度假休閑為一體的文化和旅游綜合體。
●創新開展數字化、沉浸式、互動性等“科技+”文旅融合應用場景設計,培育科技賦能文旅新業態市場品牌。
3.運營有序,管理規范
●落實地方扶持政策措施,建立實體化管理運營主體,健全相關管理體制和運營機制。
●構建多部門聯動市場監管體系,嚴厲打擊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營造良好的文旅市場消費環境。
●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完善應急救援預案,有效預防意識形態、安全生產、環境污染、生態破壞、食品安全等事故發生。
●推進基于智慧文旅平臺的“互聯網+監管”,實現連云區重點文化和旅游項目智慧服務基本覆蓋。
●建立對外宣傳推廣機制,圍繞“水韻江蘇、有你會更美”文旅品牌,多渠道、多媒介、多層次開展文旅品牌宣傳推介。
4.創新示范,效益顯著
●創新運行機制,形成多部門聯動、多行業共建、跨地區共享的合作機制,推動文化和旅游產業高質量發展。
●在政策引導、財稅金融、人才引進等方面形成有示范意義的創新管理模式,增強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新動能。
●創新發展模式,推動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文化館、圖書館等文化服務功能向旅游業拓展,豐富文化和旅游發展新內涵。
●繼續舉辦連云港之夏等系列活動,深入推進連云港老街夜間文化和旅游消費集聚區建設,形成文旅消費新熱點,提升文化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對地方經濟發展的貢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