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8-4/2024-00002 | 分 類 | 其他/其他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文體和旅游局 | 發文日期 | 2023-12-20 |
標 題 | 關于做好2023年全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 “紅名單”評定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文體旅〔2023〕7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加強全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激發市場活力,促進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高質量發展,根據上級要求,決定開展2023年全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紅名單”評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做好2023年全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 “紅名單”評定工作的通知
局機關各科室、各下屬單位、各文體旅企業:
為加強全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信用體系建設,激發市場活力,促進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高質量發展,根據上級要求,決定開展2023年全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紅名單”評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認定對象
(一)文化市場:全區內從事營業性演出、歌舞游藝及劇本娛樂、藝術品、互聯網上網服務、網絡文化、社會藝術水平考級、文化藝術類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文物保護工程、文物修復復制拓印、文物買賣等經營活動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工商戶。
(二)體育市場:全區內從事體育管理活動,體育競賽表演活動,體育健身休閑活動,體育場地和設施管理,體育教育與培訓,及其他體育服務等從事體育經營服務的企業及個體工商戶。
(三)旅游市場:全區內的星級賓館、旅行社、旅游景區、旅游民宿等從事旅游經營服務的企業、個體工商戶和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絡提供在線旅游服務或者產品的經營者。
二、認定標準
(一)具有合法的生產經營資質,且生產經營兩年以上(含兩年);
(二)連續兩年無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當年無安全生產事故、違法違規處罰記錄及不良社會影響;
(三)有社會責任感,積極參加社會公益活動以及政府主管部門、行業協會組織的活動;
(四)當年積極申報品牌示范創建,開展和推進行業企業轉型升級,取得良好社會和經濟效益,具有引領帶動和示范作用;
(五)信用社會記錄良好,重視信用管理和信用文化建設,履約守信在同行業中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三、認定程序
符合“紅名單”標準的市場主體,根據自愿原則,向縣(區、 板塊)文化體育和旅游行政部門進行申報,縣(區、板塊)文化體育和旅游行政部門初評后組織報送,由市文化體育和旅游行政部門審核發布。
四、工作要求
各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做好全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紅名單”評定工作,不斷提升我區文化體育和旅游業服務質量水平,營造誠信經營的良好氛圍。請于12月25日前,將《2023年連云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紅名單”報送表》及相關評定材料、企業基本情況書面材料(1000字左右)加蓋單位公章,報送至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聯系人:曹月 電話:82230923
郵 箱 :lyqwhj2007@163.com
附件:2023年連云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市場“紅名單”報送表
連云區文化體育和旅游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