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1425818-4/2014-00015 | 分 類 | 文化、廣電、新聞出版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 | 發文日期 | 2014-09-18 |
標 題 | 關于做好國慶節期間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及經營工作的通知 | ||
文 號 | 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做好國慶節期間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及經營工作的通知
各文化市場經營單位:
國慶將至,文化市場經營活動相對活躍。為確保健康文明、安全有序的節日文化環境,按照上級關于做好節日期間安全、規范市場經營秩序的有關要求,現就做好節日期間文化市場的經營、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實加強節日期間的安全工作
節日期間各類文化活動多,文化娛樂場所使用頻率高,人員多,文化娛樂場所的安全工作關系到千家萬戶,責任重于泰山。各文化經營單位要充分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對場所內安全出口、消防設施、電器線路、應急照明燈等所有消防設備、設施進行全面徹底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排除;嚴格落實應急預案,針對存在的薄弱環節,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將安全工作責任到人,確保安全無事故。各文化經營單位應合理安排節日期間的值班工作,并將值班表于9月25日前上報我局。聯系人:萬麗,電話:82303555
二、規范做好節日期間的經營工作
1、各網吧經營場所嚴禁接納未成年人、對上網人員不進行實名登記、卸載凈網先鋒管理軟件、超時經營等違法違規行為;
2、各游戲機室嚴禁設置賭博機、接納未成年人等違法違規行為;
3、各音像制品經營單位嚴禁經營淫穢、色情、暴力及壓縮DVD等非法音像制品;
4、各營業性演出場所嚴禁表演色情、低級、下流等違法違規演出活動;
5、各書報刊經營單位嚴禁銷售、出租淫穢色情、政治性、封建迷信等非法出版物和盜版出版物。
6、各印刷企業、復打印單位要嚴格落實印刷五項制度,嚴禁各種違法違規印刷行為的發生。
我局將聯合相關部門組織節前文化市場安全生產大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場所,一律依法處理。
特此通知。
連云區文化體育旅游局
201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