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號 | 01425829-9/2017-00010 | 分 類 | 衛生、體育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 | 發文日期 | 2017-08-14 |
標 題 | 關于印發《連云區醫療衛生單位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衛〔2017〕7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各醫療衛生單位: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衛生計生行政機關及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全面提高醫療衛生單位處置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經研究,決定將《連云區醫療衛生單位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連云區醫療衛生單位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的通知
關于印發《連云區醫療衛生單位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的通知
各醫療衛生單位: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衛生計生行政機關及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協調聯動機制,全面提高醫療衛生單位處置各類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負面影響,經研究,決定將《連云區醫療衛生單位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合作機制》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連云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
2017年8月14日
附件:
連云區醫療衛生單位應對突發公共
衛生事件合作機制
一、聯動單位與職責
1.聯動單位:區衛計局、轄區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區衛生監督所、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2.聯動單位職責:
區衛計局:負責組織制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醫療救治和預防控制技術方案;負責對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工作提供咨詢建議、技術指導和支持;統一組織實施應急醫療救治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并進行檢查、督導;及時向上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和區政府報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進展情況及防控措施建議或意見,并向相關醫療衛生單位通報情況;定期組織醫療衛生機構人員開展相關知識培訓、應急演練,推廣先進防治技術;開展相關科學研究。
轄區二級及以上醫療機構:主要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病人的現場搶救、轉運、診斷、治療、醫院內感染控制,檢測樣本采集,配合進行病人的流行病學調查。
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要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現場流行病學調查處理(包括對有關人員采取觀察和隔離措施,采集病人和環境標本,環境和物品的衛生學處理等),開展病因現場快速檢測和實驗室檢測,加強疾病監測。建立突發事件監測網絡、收集匯總信息、進行統計與動態分析,提出預警報告。
區衛生監督所:主要協助區衛計局對事件發生地的環境衛生、職業衛生以及醫療衛生機構的疫情報告、醫療救治、傳染病防治等進行衛生監督和執法稽查;對事件現場進行保護和調查取證;對可疑被污染的生活飲用水質和公共場所用品及外周環境采取臨時行政控制;監督檢查預防和控制措施的落實;依法對違法行為的單位或個人做出行政處罰。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要參與和協助區衛計局、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對突發事件原因進行調查和處理,參與人員疏散、隔離和醫學觀察工作,對病例進行訪視調查和康復指導,指導社區居民開展預防工作,配合區、街道辦事處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按有關要求為事件中涉疫人員、密切接觸者和社區居民提供應急預防服藥和疫苗應急接種服務;對社區居民開展健康教育和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教育宣傳活動和服務,提高居民對常見傳染病、中毒事件的防范意識和能力。
二、處置程序
1.聯動各成員單位接到事件報告后,應在第一時間內派員趕赴事件現場,在衛計局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工作,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
2.在區衛計局統一領導和指揮下,按事件處置總體方案正確實施醫療救治和現場調查,按照現場搶救、院前急救、專科醫護的不同環節和需要組織實施救護,控制事態擴大,最大限度減少事件造成的經濟損失、人員傷亡和社會負面影響。
三、聯動工作制度
1.衛生應急聯動聯席會議制度
(1)衛生應急聯動聯席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遇有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聯席會議由區衛計局應急辦組織召開。
(2)衛生應急聯動聯席會議可以通過工作總結會、工作部署會、座談會、研討會或現場會等形式召開,每次會議應明確主題和具體內容。
(3)聯席會議主要分析研究衛計系統在貫徹執行衛生應急法律法規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協調解決衛生應急工作中的難點問題。
2.衛生應急聯動聯絡員工作制度
(1)區衛生應急聯動單位要確定一名聯絡員,聯絡員姓名、職務、聯系電話等基本情況應書面報區衛計局應急辦公室備案。
(2)聯絡員應保持相對穩定,如確需變更,必須及時將變更情況書面報區衛計局應急辦
(3)聯絡員的主要職責是:收集本單位的應急管理工作情況,反饋應急管理工作的建議和意見,落實區衛計局應急辦交辦的各項任務。
3.衛生應急聯動工作督查制度
(1)重要節日、重要活動、特殊季節期間,區衛計局應急辦對各單位的衛生應急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2)每次督查結束后,應寫出督查情況報告,并及時向督查對象通報,提出改進和加強工作的意見。
4.衛生應急聯動值班工作制度
(1)各應急聯動單位應制定日常值班制度,設置值班專用電話,安排和落實專門的值班人員
(2)值班人員要確保24小時聯絡暢通。
(3)接到區衛計局應急辦的調集命令后,值班人員應迅速向本單位分管領導匯報,并按要求調集相關人員、器材裝備迅速出動,趕赴現場。
(4)本單位應急救援力量出動后,值班人員應隨時保持與參戰人員的前后方通信聯絡。
(5)區衛計局應急辦根據需要,應不定期對各單位值班和通信聯絡工作進行抽查。
(6)各聯動單位值班人員、聯系方式有變化時,應在第一時間內區衛計局應急辦報告,并書面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