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0-00002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城市規劃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19-08-19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獎勵辦法》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19〕66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獎勵辦法》的通知
- 時間:2019-08-23 16:00:51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區各有關單位:
《連云區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獎勵辦法》經區十五屆政府第31次常務會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港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8月19日
連云區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獎勵辦法
根據《連云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行動方案》(連區委辦〔2019〕12號)要求,為深入推進鄉村振興戰略、提升人民群眾居住環境,加大人居環境整治工作資金投入,充分調動各責任主體參與人居環境整治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加快建設美麗宜居新連云,經研究,制定本辦法。
一、獎補對象
各街道、相關主創部門。
二、獎勵辦法
(一)綜合獎補。根據人居環境整治年底綜合考核成績進行獎補。綜合考核成績由日常督查打分和年底綜合打分構成,日常考核占40%,年底考核占60%。考核成績分一、二、三等獎,一等獎不超過2名,分別給予100萬元獎補;二等獎不超過3名,分別給予80萬元獎補;三等獎不超過3名,分別給予60萬元獎補;得分低于75分的,不予獎補。
(二)單項獎補。范圍為2019年3月6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實施的人居環境整治工程項目,根據項目的體量、投資總額、整治成效等方面進行綜合評價。申報時,需提交實施項目的主要工程資料、投資額、項目效果對比圖等臺賬資料,以便考核組審核。審核通過的項目,投資額高于200萬元的,按照投資額的20%且不超過60萬元予以獎補;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項目,按照投資額的15%予以獎補;100萬元以下的項目,按照投資額10%予以獎補。
(三)工作經費。對在開展人居環境整治工作過程中積極包裝項目、爭取市級以上專項資金成效明顯的街道和部門予以獎補。爭取資金高于500萬元的,予以10萬元工作經費補助;300萬元—500萬元,予以6萬元工作經費補助;100萬元—300萬元,予以4萬元工作經費補助;50萬元—100萬元,予以2萬元工作經費補助;低于50萬元的,不予補助。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評比工作在區人居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組織實施,由區委、區政府分管領導總負責,區整治辦具體牽頭組織實施,各主創部門制訂具體細則共同參與。區整治辦要加強對各專項評比的統籌管理,強化對考評目標和結果的審核把關。
(二)明確責任分工。區財政局根據獎補方案拿出預算內專項獎補經費,為獎補工作提供資金保障;區整治辦及各主創部門要嚴格按照評比細則,采取看現場、查臺賬等方式進行考核評比打分,考核結果報經領導小組研究后,確定獎補單位和獎補標準。
(三)嚴肅考評紀律。區整治辦要做好各街道人居環境整治動態監測,并對各街道上報的數據進行核實,確保真實準確。各街道要對轄區各社區、自然村人居環境整治情況建立健全管理臺賬,確保考評時提供各類臺賬資料及數據的真實性,杜絕弄虛作假。各主創部門按照責任分工,嚴格規范評比。強化紀律約束,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問題,嚴格追究責任,確保評比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四、其它事宜
1. 本獎補資金主要用于改善人居環境治理方面的工程、項目等支出。
2. 項目獎補申報時,需按照“誰投資、誰申報、誰受益”的原則進行,獎補收益者為項目投入主體。
3. 本獎補辦法暫定實施期為2年,分別于2019年12月底和2020年12月底前考核獎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