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19-00043 | 分 類 | 市場監管、安全生產監管 / 通知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19-04-20 |
標 題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
文 號 | 連區政辦發〔2019〕3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連云開發區管委會,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連云區關于開展“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 ||
時 效 | 有效 |
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時間:2019-04-20 00:00:00 來源:連云區 閱讀次數:
各街道辦事處、前三島鄉人民政府,連云開發區管委會,區各委辦局,區各直屬單位:
《連云區關于開展“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4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連云區“散亂污”企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貫徹《“降塵治車”藍天保衛一號行動工作方案》(蘇污防攻堅指辦〔2019〕26號)精神,扎實推進我區“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任務
扎實推進“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進行分類整治。一是對列入關停取締類的,做到“兩斷三清”(切斷工業用水、用電,清除原料、產品、生產設備);二是對整合搬遷類的,依法依規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完成搬遷工作;三是2019年4月30日前完成全區“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
二、整治對象
全區“散亂污”企業(共6家,詳見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分工負責。各街道、連云開發區、區相關部門要把“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納入當前重點工作計劃,高度重視,增強責任感,做到任務明確、分工明確、責任明確。要加強工作的適時研究和安排,有計劃地推進工作開展,確保目標任務落實到位。
具體職責分工如下:
1.區經發局。牽頭做好全區“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協調區環保、應急管理、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提請區政府函請供水、供電部門做好“散亂污”企業斷水、斷電工作。
2.各鄉街、連云開發區。對轄區內所有生產企業進行全面排查,嚴格按照環保、安全、消防整治標準,逐條對照、逐企核查,確保全覆蓋、無死角,配合做好關停整治工作。
3.區環保局。依法嚴厲打擊無環保處理設施、無組織排放、環保不達標等違法違規“散亂污”企業,立即責令停產或關閉,并提請區政府函請供水、供電部門做好斷水、斷電工作。
4.區應急管理局。對屬于本單位安全監管職責范圍內的存在重大安全生產隱患的“散亂污”企業,依法依規責令停產整頓,逾期不整改的提請區政府函請供水、供電部門做好“散亂污”企業斷水、斷電工作或關閉。
5.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危害群眾身體健康、威脅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壞資源環境的無照經營行為,堅決依法查處。
6.城管局。指導屬地街道,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散亂污”企業違法違規建設行為進行查處。
7.消防大隊。依據消防有關法律法規,對“散亂污”企業進行執法,排除火災隱患。
8.國土分局。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散亂污”企業違法占地行為進行查處。
9.公安分局。對以暴力威脅等方式阻礙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務的行為和責任人進行及時處置。處理好關閉過程中出現
的違法、抗法行為,做好社會穩定工作。
10.供電部門。做好“散亂污”企業斷電工作。
11.供水部門。做好“散亂污”企業斷水工作。
(二)細化任務落實。各街道、連云開發區、區相關部門是各項任務落實的主體。各街道、連云開發區、區相關部門責任領導要按照分工,把各自承擔的任務細化研究,制定具體推進實施方案,并報區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和區經發局。
(三)建立機制推進。各街道、連云開發區、區相關部門圍繞承擔任務,強化督查推進并報送一名負責“散亂污”企業整治工作的責任領導和一名聯絡員。各街道、連云開發區、區相關部門在做好區政府安排的“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的同時,積極配合區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做好督查工作,并且按照市工信局的要求提供相關信息資料。編寫專項工作開展情況報告,分析全區“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情況,以家家到的形式督查“散亂污”企業綜合整治工作,確保完成“散亂污”企業整治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