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4258248/2021-00014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其他 /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0-12-10 |
標 題 | 《連云區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重點工作任務“一區一清單”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
文 號 | 無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為切實做好全區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工作,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節點、全力攻堅,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根據省化治辦《關于印發全省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重點工作任務“一市一清單”的通知》(蘇化治辦〔2020〕51號)和市化治辦《關于印發全市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重點工作任務“一縣區一清單”的通知》(連化治發〔2020〕25號)文件要求,制定了我區的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重點工作任務“一區一清單”實施方案。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重點工作任務“一區一清單”實施方案》政策解讀
- 時間:2020-12-10 16:47:48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一、背景依據
為切實做好全區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工作,進一步壓實責任、細化節點、全力攻堅,確保各項重點工作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根據省化治辦《關于印發全省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重點工作任務“一市一清單”的通知》(蘇化治辦〔2020〕51號)和市化治辦《關于印發全市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重點工作任務“一縣區一清單”的通知》(連化治發〔2020〕25號)文件要求,制定了我區的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重點工作任務“一區一清單”實施方案。
二、目標任務
(一)年內完成2家化工企業關閉退出任務,確保按照標準關閉到位。完善化工企業關閉工作方案、驗收意見等臺賬資料。
(二)對于省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攻堅行動建議限期整改、停產整改的11家化工企業,督促指導企業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細化整改內容,時間關口前移,明確整改期限,落實整改舉措,確保問題隱患不遺漏。
(三)對于省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攻堅行動評估發現的問題隱患清單,制定整改時間表,時間關口前移,原則上2020年內完成整改銷號。
(四)對于企業建立的安全風險辨識表,在進一步完善后進行信息化改造,原則上2021年6月底前重要風險點接入地方政府安全監管平臺,實現常態化監管。
(五)對于省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攻堅行動評估專家提出的本質安全環保提升建議,年內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確保在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大灶”期間完成改造。
三、主要內容
明確了各成員單位的任務分工。
第(一)項任務分工:區化治辦牽頭連云開發區年內完成2家化工企業關閉退出工作,負責督促2家化工企業按照標準關閉退出落實到位。區化治辦負責銜接市化治辦,督促協調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推進,整理完善工作臺賬。按要求每周向市化治辦報送進展情況。區應急管理局負責企業關停退出過程中的安全指導和監管,排除次生安全隱患風險。連云生態環境局負責督促關停企業做好危廢、廢水、固廢處置工作,排除次生環境隱患風險。區市場監管局負責督促關停企業做好壓力容器和管道拆除過程中的安全指導和監管。
第(二)項任務分工: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按照省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工作要求,推進11家企業問題和隱患的整改工作,并將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報告歸集上報。
第(三)項任務分工:各成員單位根據職責分工,按照省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攻堅平臺反饋的隱患和問題清單督促企業整改,并在及時通過攻堅平臺進行閉環管理。
第(四)項任務分工:區應急局牽頭建立完善全區所有化工企業安全風險辨識表,并接入連云區安全生產監管(應急指揮)云平臺,實現常態化監管。
第(五)項任務分工:連云開發區、連云街道要落實屬地責任,督促企業做好本職安全提升實施方案,各成員單位按照《連云區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職責任務清單》(連區編〔2020〕10號)確定的職責分工做好長效管理工作。
四、涉及范圍
轄區內所有化工企業。
五、執行標準
省化治辦《關于印發全省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重點工作任務“一市一清單”的通知》(蘇化治辦〔2020〕51號)和市化治辦《關于印發全市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重點工作任務“一縣區一清單”的通知》(連化治發〔2020〕25號)文件相關要求。
關聯閱讀:區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連云區化工產業安全環保整治提升重點工作任務“一區一清單”實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