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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文件
索 引 號 | 14258248/2024-00087 | 分 類 | 城鄉建設、環境保護/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批復 |
發布機構 | 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4-03-25 |
標 題 | 連云區人民政府關于界定連云港堿渣治理項目為市政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項目的批復 | ||
文 號 | 連區政發〔2024〕34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連云新城建設管理辦公室:《關于申請界定連云港堿渣治理項目為市政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項目的請示》(連區新建發〔2024〕2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 ||
時 效 | 有效 |
連云區人民政府關于界定連云港堿渣治理項目為市政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項目的批復
- 時間:2024-04-16 17:20:09 來源:連云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閱讀次數:
連云新城建設管理辦公室:
《關于申請界定連云港堿渣治理項目為市政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項目的請示》(連區新建發〔2024〕2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根據《水土保持補償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綜〔2014〕8號)第十一條規定,建設市政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項目的免征水土保持補償費。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意見,市政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項目范圍包括面向城市及社會公眾提供公共服務的市政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黑臭水體整治、城市生活垃圾處理、園林綠化設施等相關基礎設施。
鑒于該項目以消化存量堿渣和改善生態環境為目的,實施后將大力改善周邊生態和人居環境,符合市政生態環境保護基礎設施項目。
此復。
連云港市連云區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