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1132070301/2020-00005 | 分 類 | 衛生、體育/衛生 / 通知 |
發布機構 | 板橋街道 | 發文日期 | 2020-01-27 |
標 題 | 關于印發《板橋街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的通知 | ||
文 號 | 板辦發〔2020〕5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印發《板橋街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村、社區,街道各部門,駐街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市區部署要求,科學、規范、有序開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有關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大局,結合我街道實際,制定《板橋街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預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板橋街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應急預案
1.總則
1.1為了有效預防、及時控制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危害,指導和規范新型冠狀病毒防控的應急處置工作,保障公眾身心健康與生命安全,制定本預案。
1.2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理條例》、《傳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辦法》、《江蘇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江蘇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連云港市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2.組織體系
2.1板橋街道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一組織部署街道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工作,研究決定應急處理的重大決策和重要事項,調動社會資源參與處置。
衛計服務中心:承擔聯防聯控機制辦公室日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監測報告和各項預防控制措施,并進行督導檢查;根據預防控制工作需要,依法及時報告和配合發布重要疫情信息等。
黨政辦:負責協調防控和應急值守有關工作。
組宣辦:負責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范應對宣傳工作。利用公共傳媒向民眾及時準確報道疫情信息、普及新型冠狀病毒可防可控知識;加強輿論引導,實事求是、公開透明地發布相關信息,防止炒作和不實報道,發現不實信息要及時處理,消除轄區公眾的恐慌情緒,切實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
經濟發展服務中心:根據衛生應急物資儲備目錄及衛計服務中心、農計服務中心等部門的工作需求,負責組織防護防疫用品以及生活必需品的調度儲備。
文體服務中心:負責指導各類學校開展新型冠狀病毒疫情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和防控各項工作;督促各類學校和托幼機構落實晨檢、因病缺課監測、學校環境衛生等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信息報告工作。突出抓好農家樂等游客聚集場所管理,加強人員管控排查,及時發布旅行衛生安全提示。春節期間,不組團到武漢旅游、從事商務活動,也不接收武漢來連的各類團組。要落實“非必須、不舉辦”原則,減少或取消大型公眾聚集性活動。
財政所:負責統籌安排疫情防控經費,保障應急裝備、物資供應、病人救治和疫情處置需要。
農業技術服務中心:加強疫情源頭防控,全面開展禽類疫情排查檢測,加大家禽疫情動態監測力度;嚴禁活禽銷售,嚴禁非法養殖、加工、經營各類野生動物,嚴厲打擊非法轉運販賣野生動物。組織家禽養殖場開展消毒滅源工作,確保消毒效果,消除疫情隱患。
招商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經貿交流活動中新型冠狀病毒的相關防范工作,配合做好我街在外勞務人員感染新型冠狀病毒防控相關工作,疫情流行期間不組團到武漢從事商務活動,也不接收來自武漢來連的各類組團商務活動。
安監所:負責指導轄區內疏導點、市場環境消殺,禁止市場活禽銷售,開展清潔、消毒、通風管理;做好藥品、醫療設備和器械、消毒防護等用品的零售和使用環節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和發布虛假廣告行為,維護市場秩序。做好各類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
民政辦:負責組織并管理社會捐助工作,做好捐助款物的管理和發放工作。組織和動員社區、村委會力量,參與群防群控群治。根據居家老人的特點,通過上門走訪、發放宣傳冊等多種方式,加強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指導老年人及其家人增強防控意識,提高防護能力。要告知老人盡量減少外出,如果確需外出,務必做好個人防護。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負責落實參與疫情應急處置工作人員的工傷保險政策。
城鎮建設服務中心:負責組織建筑工地疫情防范工作,落實各項控制措施規范建筑工地管理,改善民工居住條件。為建筑工地務工人員做好新型冠狀病毒防治信息宣傳咨詢解釋工作;指導物業公司做好小區衛生整治及消殺滅菌工作。
生態環境保護中心:負責對醫療廢物收集、運送、貯存、處置活動中的環境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板橋派出所:負責密切關注分析掌握與疫情有關的社會動態,依法查處妨礙疫情防控、擾亂公共秩序和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及時、妥善處置與疫情有關的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
市場監督管理局板徐分局:負責加強對食品、藥品生產流通領域的監督管理,嚴肅查處制售假冒偽劣產品和發布虛假廣告行為,維護市場秩序,保持物價穩定。
各村、社區成立應急指揮小組,在街道的領導下,依照職責和本預案的規定,配合街道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協調本轄區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其他有關單位根據本單位職責和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應急處置的需要,落實有關措施,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2.2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衛計服務中心,作為街道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的日常辦事機構,辦公室主任由衛計服務中心負責人擔任。主要職責是:履行值守應急、信息匯總和綜合協調職責,及時了解、收集和匯總新型冠狀病毒事件信息,并向街道辦事處和區衛健委報告;
3.監測、報告和預警
3.1建立統一的新型冠狀病毒事件監測與報告網絡體系,定時向區衛健委報告疫情。
3.2任何單位和個人均有權向各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新型冠狀病毒事件,有權向上級政府部門舉報不履行或者不按照規定履行新型冠狀病毒事件應急處置職責的部門、單位及個人。
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責任報告單位:街道辦事處、衛計服務中心指定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機構。
責任報告人:執行職務的醫療衛生人員。
突發新型冠狀病毒防控事件,應當在2小時內盡快向衛生服務中心和街道辦事處報告。街道辦事處和衛計服務中心接到報告后,應立即向上一級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及時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隨時報告事態進展情況。
4.應急響應
街道辦事處及有關部門接到新型冠狀病毒事件情況通報后,要及時通知相應的醫療衛生機構,組織做好應急處置所需的人員與物資準備,采取必要的預防控制措施,防止新型冠狀病毒事件在街道轄區內發生,本轄區內各醫療衛生機構及醫務人員無條件服從衛計服務中心的統一調配和指揮。
5.保障措施
5.1技術保障
(1)信息系統
衛計服務中心在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努力建設醫療救治信息網絡,實現衛計服務中心、醫療救治機構與疾病預防控制機構之間的信息共享。
(2)疾病預防控制體系
建立現代化的疾病預防控制體系,健全覆蓋街道、靈敏高效、快速暢通的疫情信息網絡;
5.2宣傳教育
街道辦事處要組織有關部門利用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新型冠狀病毒防控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衛生科普知識。要充分發揮各類學校和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衛生應急知識和衛生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6.獎懲
街道辦事處、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中心及衛計服務中心對參加新型冠狀病毒事件應急處置作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新型冠狀病毒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等行為的,依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追究當事人的法律責任。
7.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