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號 | 066001/2024-00028 | 分 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批復 |
發布機構 | 經發局 | 發文日期 | 2024-05-30 |
標 題 | 關于連島小學操場擋墻加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 ||
文 號 | 連區經發〔2024〕57號 | 主 題 詞 | |
內容概述 | |||
時 效 | 有效 |
關于連島小學操場擋墻加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連云區教育局:
你單位《關于申請批復連島小學操場擋墻加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連區教〔2024〕26號)及有關材料收悉。經研究,批復如下:
一、為筑牢學校安全防線、改善師生工作學習環境,確保廣大師生生命安全,改善辦學條件,切實解決災害風險的問題,同意你單位實施連島小學操場擋墻加固項目。
二、項目建設單位:連云港市連島中心小學
三、項目建設地點:連島中心小學院內
四、建設內容:原扶壁式混凝土擋墻,長度約 60 米,高度約 4.7 米-7.2 米,擬對損壞的原混凝土擋墻采用錨桿加固及鋼筋網噴射混凝土等方式進行加固處理。
五、項目總投資:總投資約300萬元,資金來源為財政資金。
六、建設周期:2個月。
七、項目代碼:2405-320703-04-01-756841
八、本項目為依法必須招標項目。項目法人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招投標的規定,項目招標投標事項見附件。
九、本批復有效期12個月,自簽發之日起計算。項目在批復文件有效期內未辦結下一步初步設計審批手續,或未開工建設,需要延長有效期的,項目單位應當在批復文件有效期限屆滿的30個工作日之前,向我局申請延期。
請據此依法編制初步設計及工程概算報我局審批,相關手續辦理完備后方可實施。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切實強化安全生產管理,嚴格執行“三同時”制度,按照相關法律規章壓實項目建設單位及相關責任主體安全生產及監管責任,嚴防安全生產事故。要加強施工環境分析,認真排查并及時消除項目本身與周邊設施相交相鄰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不得在沒有采取有效處置措施的情況下開工建設。
此復。
附件:建設項目招標事項核準意見表
連云區經濟發展局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
招標事項核準意見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