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生態環境部發布關于公開征求《關于推進實施水泥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提出,水泥行業超低排放實施范圍包括水泥熟料生產企業(不含礦山)和獨立粉磨站(含生產特種水泥、協同處置固廢的水泥企業)。推動現有水泥企業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底前,重點區域取得明顯進展,50%左右的水泥熟料產能完成改造;到2028年底前,重點區域水泥熟料生產企業基本完成改造,全國力爭80%左右水泥熟料產能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征求意見稿提到了有組織排放指標要求,在基準含氧量10%的條件下,水泥窯及窯尾余熱利用系統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小時均值分別不高于10、35、50mg/m。達到超低排放的水泥企業每月生產時間至少95%以上時段小時均值排放濃度滿足上述要求。
原文如下: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十四五”節能減排綜合工作方案》等有關要求,我部組織編制了《關于推進實施水泥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征求意見稿)》《關于推進實施焦化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意見(可登錄生態環境部網站http://www.mee.gov.cn/“意見征集”欄目檢索查閱)。
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均可提出意見和建議。有關意見請書面反饋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并注明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電子文檔請同時發送至聯系人郵箱。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3年6月28日。
聯系人:生態環境部大氣環境司 王宇航
電話:(010)65645610
郵箱:dqsxm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東長安街12號
郵編:100006
附件:關于推進實施水泥行業超低排放的意見(征求意見稿)
生態環境部辦公廳
2023年6月15日